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獲悉,我市2015年度工傷保險相關數據口徑及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辦法公布。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。
我市2015年度工傷保險相關數據口徑: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4元,該數據執行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 月31日。工傷保險待遇中生活護理費、喪葬補助金、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發基數為4189元,該數據執行時間為2015年7月 1日至2016年6月30日。市區及各縣(市)、銅山區統一執行上述標準。
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范圍為:2015年6月30日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,按月領取傷殘津貼、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;2015 年6月30日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級、六級傷殘的,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并已辦理脫離工作崗位手續,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;2015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職工符合條件的供養親屬。
調整辦法: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、供養親屬撫恤金在原標準上增長11.5%,增發金額最高為433元。調整后傷殘津貼最低標準分別為:一級 1943元、二級1835元、三級1727元、四級1619元,低于上述標準的執行該標準;一至四級工傷職工退休后傷殘津貼高于基本養老金進行補差的,補差金額在原標準上增長11.5%;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、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,每月標準分別調整為2095元、1696元、 1257元;五級、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在原標準上增長5.4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