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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介紹
品牌 | 廣電計量 | 服務區域 | 全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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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訓時間 | 4天 | 培訓價格 | 2200元 |
培訓形式 | 線上/線下 |
市場監管總局于3月1日正式實施第62號令,5月5日正式實施第73、74、75、76號令,規定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、各工業產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、銷售企業要依法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,逾期未配備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為幫助企業更進一步明確質量責任和更加有效保障質量安全;了解生產、銷售全過程控制與全過程閉環監管體系政策規定,熟悉第62、73、74、75、76號令相關導則,為此廣電計量培訓事業部特舉辦“質量官、產品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"。
質量安全員培訓內容:(1天)
1、《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5號)、《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6號)解讀;
2、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3號)、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)解讀;
3、解讀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崗位職責。
4、講解如何制定《質量安全總監職責》《質量安全員守則》;
5、講解如何識別質量安全風險,建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并制定《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》;
6、講解如何建立并落實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調度制度;
7、質量安全監督體系清單解讀;
8、交流答疑。
質量安全總監培訓內容:(1.5天)
1、《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5號)、《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6號)解讀;
2、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3號)、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)解讀;
3、法規解讀: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;
4、解讀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崗位職責;
5、講解如何制定《質量安全總監職責》《質量安全員守則》;
6、講解如何識別質量安全風險,建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并制定《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》;
7、講解如何建立并落實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調度制度;
8、質量安全監督體系清單解讀;
9、質量官制度介紹;
10、交流答疑。
質量官培訓內容:(2天)
1、《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5號)、《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6號)解讀;
2、《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3號)、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(市場監管總局令第74號)解讀;
3、法規解讀: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,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;
4、解讀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崗位職責;
5、講解如何制定《質量安全總監職責》《質量安全員守則》;
6、講解如何識別質量安全風險,建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并制定《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》;
7、講解如何建立并落實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調度制度;
8、質量安全監督體系清單解讀;
9、質量官制度介紹;
10、質量官基礎知識介紹;
11、質量官九大能力培育;
12、質量官應具備意識與能力模型;
13、交流答疑。
1、企業中已擔任或擬擔任企業質量官的人員,且對企業質量工作負有主要或直接責任;
2、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生產、銷售單位負責人、已配備或擬配備的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;
3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產品生產、銷售單位負責人、已配備或擬配備的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;
4、大、中型工業產品銷售單位、連鎖商場超市負責人、已配備或擬配備的質量安全總監、質量安全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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